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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媒体运营的小伙伴,漫画作品也是有著作权人的!时间:2017-12-12 漫画家黄缨发现阿里巴巴(中国)的官方微博“阿里巴巴1688V”发布的文中附有其作品,但其发表时并未经过自己许可,也未对转发作品进行署名,故将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黄缨是该漫画作品的著作权人,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阿里公司未经授权在其微博账户中使用了黄缨的漫画作品,将黄缨享有著作权的漫画作品擅自使用在其微博运营中向公众传播,不属于合理使用,且未为黄缨署名,该行为侵害了黄缨的著作权。 针对此,法院做出判决:阿里巴巴(中国)官方微博“阿里巴巴1688V”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向漫画家黄缨赔礼道歉,并赔偿黄缨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 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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