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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调研
商标实务中,不少申请人,总想把一些“日常用语”、“常用标志符号”、“节日名称”、“格言警句”,特别是“网络流行词及流行表情”申请商标,但结果大多不如人意,得到一个驳回的结果。
为了不让广大申请人再耗费物力财力申请这样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时候,增添了对这样商标的规定,一律按照“缺乏显著性”予以驳回。
一起来学习下,先看“常用祝颂语和日常用语”,指的是平时工作生活中或者节日中,经常使用的词汇或者短语。
看下给出的商标案例,以“吃嘛嘛香”为例看下,申请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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