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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党纪法规,这些泄密案例发人深省时间:2024-08-08 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须臾离不开保密工作的有力保障。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义务,也是党纪国法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履行“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的庄重承诺,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违纪托人走后门 考察资格被取消 偷拍密件传亲属 违规违纪遭处分 泄露举报人身份 干预办案被判刑 党纪法规不容破坏。保密纪律是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保密纪律这根弦,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工作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性与责任感,筑牢保密安全防线,绝不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正在办理、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信访举报内容、巡视巡察事项等应保密的内容,不得打探、扩散、泄露。确保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 警惕防范泄密风险。要经常性排查、警惕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风险点,自觉抵制金钱物质诱惑和江湖义气“绞杀”,防止违纪提供“情况”、疏通“关系”等现象。要严守保密底线,做到公事家事内外有别,切忌以私犯公,犯下大错。(共产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