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司法行政不缺位

作者: 电源行业知产公共服务工作站 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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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目苍翠中,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乘着春风如期而至。今年的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目的是增强各界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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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 知识产权“快保护”

      公证作为最有效、最有说服力的保全证据方式,在知产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快保护”,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尤其是“公证云”技术的发展,让当事人有了随时随地固定证据的可能。

      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保全。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规定了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未经授权在网络商店出售的图书、未经授权在KTV播放的歌曲等都侵犯了著作权,博览会上展出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公证均可介入,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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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据予以保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 11 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公证处可以对假冒行为、虚假广告行为、毁人信誉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具体的保全方式有:购买或索要产品、现场拍照、记录或录制证人证言,保全载有或播放虚假广告或毁人信誉言辞的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节目或其他的载体等。

      对网络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侵权形式多变,公证介入电子数据保管能够有效增强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保障被侵权人的权利。在法律事务中,能够简化双方的举证过程,加速案件审理。公证云等各种在线取证平台,使得公证在新形势下能更快更高效地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

北京软协人调委 减轻企业经营成本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通过北京软协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软协人调委)调解,能够免费获得具有律师资格的专业调解人员的及时服务,以灵活的调解方案让案件止于诉前,在较短时间内帮助企业达成和解,同时调解结果也能获得司法确认,避免当事人因诉累造成时间、精力和经济负担,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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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委托的一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软协专职律师调解员在对本案商标注册时间、商标法对商标的认定等方面做了充分的调查核实后,从法律层面做了多次的剖析和讲解,最终让被告认清自己涉嫌侵权的事实。同时,软协调解员在案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在不同经营主体中涉及5起侵权案件,原告已在不同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建议被告方打包调解,并引导被告利用与原告曾经有过商业收购关系和渠道,及时沟通,加速侵权纠纷的化解,降低了双方经济损失,减轻了法院审判压力。

      2019年,北京软协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收知识产权相关调解案件2355件,成功调解1859件。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占调解案件的90%以上,其次是侵害商标权纠纷调解案件。北京软协人调委凭借行业组织的专业性优势和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为行业企业排忧解难。(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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