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响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8号)要求,做好本市电源行业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打造最优秀的高精尖产业技能团队,建立企业学习型人才,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适应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电源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使行业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行业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所有行业从业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行业管理层到工程技术层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的目的是电源行业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涵盖在职、非在职岗前、在岗、转岗、就业等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记录,发放证书及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行业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行业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行业专题项目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行业性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行业协会秘书处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培训讲师队伍建设,保证行业培训以及各项目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项目培训工作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专职培训老师或专家兼任,要求必须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指导,负责行业性培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培训任务。

4、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工作,列入行业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能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完成行业专项培训任务。

5、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积极对行业性专项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作为行业协会秘书处培训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行业协会秘书处将根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行业性专项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通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结合受训人员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达到。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通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不得半途而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达到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专项培训应提前邀请参训人员和相关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其他临时性培训可以简化操作,人员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现责任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专项行业性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回访,可以通过跟踪调查表、面谈、电话、网络、谈话等形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学员行为改进、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接受领会情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进的依据。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反映情况,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合格将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复训和复考,相关情况录入学员档案。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备案。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条等原始记录,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其他情况等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秘书处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各培训管理员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培训管理职责

1、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行业性级别的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做好各环节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行业性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网上授课、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专项行业培训

(1)行业培训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安排,针对多个层次的学员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学员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行业性级别培训,各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备案。

(4)行业性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要根据行业性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根据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需要,向行业协会秘书处上报培训需求计划。秘书处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呈报主管秘书长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行业级培训计划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由各培训管理员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4、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监督各专项培训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

5、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根据行业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保证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 行业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2、 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断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 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 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网上公布并记入学员档案。学员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申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 按计划要求参加专项和临时性培训的学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及技能评估证书,行业性专项培训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认定、发放,其他临时性培训,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证书。

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 学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行业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7、 建立学员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学员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行业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学员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行业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可以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专家讲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行业性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行业性培训专家讲师遴选和程序,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行业协会秘书处、专家工作委员会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行业性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专家讲师基本条件:

(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岗位处于领先地位。

(2)对所在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电源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

(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行业操作技术特殊岗位可以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依托行业专家智库,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符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专家讲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间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积极。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内容具有新颖性,可以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6、专家讲师规范:

(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 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申请专家讲师资格,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专家讲师资格,聘为行业专家讲师。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通知并按程序完成补课和培训。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负责人员或培训管理员在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关闭,上课期间手机铃响,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必须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审核,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审批后按行业协会秘书处统一报销程序报销。

3、 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4、 珍惜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20年1月16日


 

0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会员登录